一、内设机构: 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由政法委及综治办、维稳办、610办和平安办等“一委四办”组成,其中政法委机关下设政治处、办公室、执法监督科、维稳科,综治办下设综治指导科,另外“三个办”没有下设中层股室。因工作需要,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的临时机构还有: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司法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县委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,全体委员集体研究制定全县政法工作的部署、决定、规定和要求,政法委机关在委员会的领导下,负责处理县委政法委的日常工作,常务副书记主持县委政法委机关的工作。
二、主要职能: 县委政法委员会(简称政法委)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,从宏观上组织领导全县政法各部门的工作。其主要职责任务是,根据党中央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部署,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;协助县委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,并督促贯彻落实;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;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,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、密切配合;督促、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,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、疑难案件;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组织协调“平安三门”建设;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,推动政法工作改革;研究、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,协助纪检、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;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